欧洲以法国为例。法国在2006年8月,通过了《社会行为和家庭法》的重修法规条文,将之前存在的各种课外时间的托管形式,统称为“未成年人集体接待”(中文译名)。其集体接待分三种形式:
1、有住宿接待;
2、无住宿接待;
3、组建童子军。法国每年有450万学龄青少年,参加这种“未成年人集体接待(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。8%)”。这几乎说明,几乎全部应托管学生,都参加了这种“未成年人集体接待(各国下学生一般都只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。8%左右)”。
美洲以美国为例。美国的课后学生托管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。二战时,军人家庭增多而得到发展。其完善于该国有信息高速公路发达而促进经济繁荣的20世纪80年代。现在,美国的小学生放学后托管,不仅有规模,还有自己的特色:
1、机构归属权责明确;
2、政策法规保障完善;
3、监督评价体系成熟;
4、办托理念凸显公益;
5、教师资质规格很高;
6、托教形式丰富多彩。
亚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也高度重视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。在日本,一个全国性的民间组织“日本全国学龄儿童保育联络协会”,已于2008年成立。2013年的统计显示,日本全国共有2万多个托管班,为放学后无人照料的学龄儿童提供托管服务。其中,有1万多个设在学校内部,其余设在少年宫或公共服务设施内。托管班招收的学龄儿童人数,多大88万人,床下历史新高。显然,日本能达到这么高的托管量,是一种奇迹。因为日本的妇女,基本不从事社会职业的——她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当家庭妇女,负责照看自己放学后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