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,其实早在十几年前,一些地方政府就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文件。从网上百度一下,能搜索到多个版本。但是,顶多当时在当地刮过一阵风,最后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。双减政策出台后,湖南省出台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指导意见,到目前没有看出明显的变化。
究其原因,是因为:一是国家层面没有出台校外托管的管理办法,地方性法规缺少上位法律支撑,同时缺少上级部门督促督察,导致执行起来力度不大;二是托管业务事务繁杂,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众多,没有政府统领,靠哪一个部门都管不起来,同时因为存在安全隐患,也没有哪一个部门愿意牵头去管;三是托管行业的发展过去一直处于初级阶段,收费低,盈利能力弱,一旦严格管理,很多托管机构只能关门,而托管又是有利于满足民生刚需的行业,众多托管机构关门以后会给家长们带来不便,所以政府严管托管等于自找麻烦。
珠海文件出台后,到底能不能落地呢?笔者分析,这要取决于能不能把以下六大问题妥善解决:
齐抓共管会不会加重经营成本?
托管涉及到的部门多,离开了多部门参与,根本管不起来。但是,以目前的托管行业发展现状,托管机构要想做到完全规范,经营成本肯定增加,甚至无利可图,很容易陷入“一管就死”的局面。倘若校外托管机构都管死了,显然也不符合出台政策的初衷。建议各个部门在行使管理职能时,针对托管机构的实际,本着灵活务实的态度,多鼓励、少打击,多服务、少处罚,用活用足本部门的支持性政策,千方百计扶持好的托管机构做大做强。
多头管理会不会变成多头推诿?
按照珠海的文件规定:各镇(街道)履行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。市、区两级政府(管委会)建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,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。同时,市场监管、民政、卫生、公安、应急管理、消防救援、城管、住建、税务等多个部门也要参与管理。多头管理,有时意味着无人管理。就拿谁来牵头管理来说,各镇(街道)要负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,而各镇(街道)也是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,联席会议办公室又设在了区县教育局,到底是各镇(街道)说了算,还是教育局说了算?
课后服务会不会参与瓜分蛋糕?
现在,各地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,正在推行课后服务。虽然课后服务暴露出种种弊端,但是政策上并没有统一叫停。课后服务在性质上也是托管,属于校内托管,校内托管无论是在成本分摊上,还是招生手段上,都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,如果课后服务继续开办,无异于在跟校外托管抢饭碗,而且属于不在同一起跑线的“不正当竞争”行为。如果课后服务参与瓜分蛋糕,同时还要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,那对于校外托管机构肯定是不公平的,这个矛盾要妥善处理。
无证经营会不会依然事实存在?
培训机构从无到有、从小到大,最后由从兴到衰的过程表明,吃亏的往往是守规矩的,办理了各种证件的,首先被从严管理,成本加高;而任何证件没办的地下作坊,却能够闷声发大财,遇到治理的时候,因为不在名单上,也总能逃脱治理。今天,大量没有办证、藏身于单元楼的小型校外托管机构依然存在,加强管理应该是全方位的,不能只管大型机构、临街门面商铺等正规场所开办的机构,而要把无证机构坚决取缔,才能体现公平,才能保障正规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托管质量会不会达到家长满意?
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目的,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,让家长们享受到更加安全、放心、满意的学生托管服务,所以,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质量才是关键。校外托管机构管什么?具体的业务内容有哪些?如果只是提供接送、就餐、午休等家政类服务,而没有在开展素质教育、培养良好习惯等方面,体现教育的功能,家长是很难真正满意的。还有,托管质量的提升,靠的是托管老师,靠的是加强托管老师队伍建设,主管部门应该重视这一块,借助专业的师资培训机构帮助提升当地托管从业人员的素质。
国家层面会不会下发尚方宝剑?
双减政策的落地表明,只有国家重视了,才能真正抓出成效。培训机构治理喊了那么多年,愈演愈烈,中央出手,骤然叫停。地方性出台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,最终的效果,还是要看国家的态度,有了国家的尚方宝剑,执法力度更大。当然,这并非说地方就不能有所作为,地方性法规的出台,也有助于推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出台。
笔者相信,最终国家一定会出台校外托管的管理办法,而且对这个行业的态度,一定不会等同于校外培训机构,一定是一种扶持、鼓励、促进、优化的态度,将会大大促进和规范这个民生刚需行业的发展。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天的到来!